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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6
摘自:龙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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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6

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3.1 对公共建筑除涉及到室内水资源利用、给水排水系统外,还涉及到室外雨、污水的排放、非传统水源利用以及绿化、景观用水等与城市宏观水环境直接相关的问题。绿色建筑的水资源利用设计应结合区域的给水排水、水资源、气候特点等客观环境状况对水环境进行系统规划,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合理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水系统规划方案包括用水定额的确定、用水量估算及水量平衡、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节水器具与非传统水源利用等内容。对于不同水资源状况、气候特征的地区和不同的建筑类型,水系统规划方案涉及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如不缺水地区,不一定考虑污水再生利用的内容;餐饮类公共建筑用水较单一,约90%以上的水耗用在厨房,冲厕用水很少,因此这类建筑可不考虑再生水利用。因此,水系统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要因地制宜。

公共建筑用水定额应参照国标用水定额和其他相关的用水标准规定的用水定额,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气候条件、用水习惯、建筑类型和区域水专项规划等,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一般而言北方地区用水定额要比南方地区低。

雨水、再生水等利用是重要的节水措施,但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多雨地区应加强雨水利用,沿海缺水地区加强海水利用,内陆缺水地区加强再生水利用,而淡水资源丰富地区不宜强制实施污水再生利用,但所有地区均应考虑采用节水器具。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建筑水(环境)系统规划方案或报告。

5.3.2 公共建筑给水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要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等的规定。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的选取和运行不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而且要优先采用节能的供水系统,如采用变频供水、叠压供水(利用市政余压)系统等;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分区合理,低区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高区采用减压分区时不多于一区,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0.45MPa;要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如生活给水系统入户管表前供水压力不大于0.2MPa;供水系统选用高效低耗的设备如变频供水设备、高效水泵等。

应设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靠近或在市政排水管网的公共建筑,其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远离或不能接人市政排水系统的污水,应进行单独处理(分散处理),还要设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附近受纳水体,其水质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缺水地区还应考虑回用。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要根据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排放渠道、渗透途径或收集回用途径,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实行雨污分流,减少雨水受污染的几率以及尽可能地合理利用雨水资源。无论雨、污水如何收集、处理、排放,其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都不应对周围人与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文档,并针对供水、排水水质查阅监测报告或运行数据报告。

5.3.3 在规划设计阶段,选用管材、管道附件及设备等供水设施时要考虑在运行中不会对供水造成二次污染,鼓励选用高效低耗的设备如变频供水设备、高效水泵等。采取管道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道等以及选用性能高的阀门、零泄漏阀门等措施避免管道渗漏。采用水平衡测试法检测建筑/建筑群管道漏损量,其漏损率应小于自身高日用水量的2%。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图纸、设计说明书等并现场核实。

5.3.4 应选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根据用水场合的不同,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所有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T 18870的要求。

对办公、商场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可选用光电感应式等延时自动关闭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

(2)可选用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两档式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极度缺水地区可选用真空节水技术。

对宾馆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客房可选用陶瓷阀芯、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两档式节水型坐便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头等节水淋浴装置;

(2)公用洗手间可选用延时自动关闭、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蹲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厨房可选用加气式节水龙头、节水型洗碗机等节水器具;

(4)洗衣房可选用高效节水洗衣机。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文档、产品说明及现场核实。

5.3.5 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会被污染,以保障水质安全;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雨水、再生水在整个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中要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测控制措施,要符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及《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保证雨水、再生水在处理、储存、输配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不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对采用海水的,海水由于盐分含量较高,还要考虑到对管材和设备的防腐问题,以及后排放问题。公共建筑建设有景观水体的,采用雨水、再生水,在水景规划及设计时要考虑到水质的保障问题,将水景设计和水质安全保障措施结合起来考虑。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图纸、设计说明书及现场核实。

5.3.6 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径流途径,包括地面雨水以及建筑屋面雨水,减少雨水受污染机率。公共活动场地、人行道、露天停车场的铺地材质,采用多孔材质,以利于雨水人渗;将雨水排放的非渗透管改为渗透管或穿孔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另外,还可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渗井、绿地等增加渗透量。

雨水处理方案及技术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在南方多雨且缺水地区,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建筑的地形、地貌等特点,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积蓄、处理、利用等配套设施,对屋顶雨水和其他非渗透地表径流雨水进行收集、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应设置雨水初期弃流装置和雨水调节池,收集利用系统可与建筑群水景设计相结合。可优先选用暗渠收集雨水,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达到相应用途的水质标准,宜用于绿化、景观、空调等用水。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及现场核实。

5.3.7 绿化用水采用雨水、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是节约市政供水很重要的一方面,不缺水地区宜优先考虑采用雨水进行绿化灌溉;缺水地区应优先考虑采用雨水或再生水进行灌溉。景观环境用水应结合水环境规划、周边环境、地形地貌及气候特点,提出合理的建筑水景规划方案,水景用水优先考虑采用雨水、再生水。其他非饮用用水如洗车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用水等均可合理采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作为绿化、景观用水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且不应对公共卫生造成威胁。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说明,并现场核实。

5.3.8 绿化灌溉鼓励采用喷灌、微灌、渗灌、低压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为增加雨水渗透量和减少灌溉量,对绿地来说,鼓励选用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的渗透性排水管。

目前普遍采用的绿化灌溉方式是喷灌,即利用专门的设备(动力机、水泵、管道等)把水加压,或利用水的自然落差将有压水送到灌溉地段,通过喷洒器(喷头)喷射到空中散成细小的水滴,均匀地散布,比地面漫灌要省水30%~50%。喷灌时要在风力小时进行。当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

微灌包括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它是通过低压管道和滴头或其他灌水器,以持续、均匀和受控的方式向植物根系输送所需水分,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比喷灌省水15%~20%。微灌的灌水器孔径很小,易堵塞。微灌的用水一般都应进行净化处理,先经过沉淀除去大颗粒泥沙,再进行过滤,除去细小颗粒的杂质等,特殊情况还需进行化学处理。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核实。

5.3.9 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缺水地区在规划设计阶段还应考虑将污水再生后合理利用,用作室内冲厕用水以及室外绿化、景观、道路浇洒、洗车等用水。再生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城市污水为水源)、建筑再生水(以生活排水、杂排水、优质杂排水为水源),其选择应结合城市规划、建筑区域环境、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水量平衡等从经济、技术、水源水质或水量稳定性等各方面综合考虑而定。

建筑周围有集中再生水厂的,首先应采用本地区市政再生水或上游地区市政再生水,没有集中再生水厂的,要根据本建筑所在地的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等,确定是否建设建筑再生水处理设施,并依次考虑建筑优质杂排水、杂排水、生活排水等的再生利用。总之,再生水水源的选择及再生水利用应从区域统筹和城市规划的层面上整体考虑。

再生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性、利用或回用用途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在保证满足再生利用要求、运行稳定可靠的前提下,要使基建投资和运行成本的综合费用最为经济节省,运行管理简单,控制调节方便,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条件。所有的再生处理工艺都应有消毒处理这个环节,以确保出水水质的安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规划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5.3.10 按照使用用途和水平衡测试标准要求设置水表,对厨卫用水、绿化景观用水等分别统计用水量,以便于统计每种用途的用水量和漏水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并现场核实。

5.3.115.3.12 办公、商场这类公共建筑耗水特点是较单一,大部分用水用于冲厕,其余的用于盥洗。根据高质高用、低质低用的用水原则,对这类建筑较适宜采用分质供水,将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冲厕。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等标准、规范,冲厕用水占办公建筑用水量的60%以上,考虑这部分建筑可利用的循环水量较少,若冲厕、清洗中三分之一采用雨水或再生水替代,则雨水或再生水利用率可在20%以上。

宾馆一般都采用集中空调,其冷却水可采用再生水、雨水,沿海地区还可考虑采用海水。因此这类公共建筑宜结合区域水资源情况及利用情况,在缺水地区可将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用在冲厕和空调冷却。根据《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等标准、规范,这类建筑冲厕用水至少占总用水量的10%以上,若再考虑空调冷却水也采用非传统水源,则非传统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5%。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可通过下列公式计算: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说明书以及运行数据报告(用水量记录报告)等。

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1 由于过度装修以及劣质材料有可能造成室内污染,本条从控制室内污染源角度出发,提出在装修阶段应选用有害物质含量达标的装饰装修材料,防止由于选材不当造成室内空气污染。

装饰装修材料主要包括石材、人造板及其制品、建筑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胶粘剂、木制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等。装饰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是指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国家颁布了九项建筑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标准(GB 18580GB 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GB 6566)。绿色建筑选用的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5.4.2 建筑是艺术和技术的综合体,但为了片面追求美观而以巨大的资源消耗为代价,不符合绿色建筑的基本理念。因此要在设计中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的大量应用。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主要指:(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且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的大型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3)女儿墙高度超过规范要求2倍以上。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图纸及现场核实。

5.4.3 本条鼓励使用当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筑产品所占的比例。建材本地化是减少运输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工程所用建筑材料中500km范围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的重量以及建筑材料总重量,要求两者比值不小于60%。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包含材料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

5.4.4 绿色建筑提倡和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其应用技术目前已较为成熟。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政策并明确规定"北京等124个城市城区从20031231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1231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与现场搅拌混凝土相比,预拌混凝土能够保证混凝土质量,强度保证率可以达到95%以上;能够减少施工现场噪声和粉尘污染;能够减少材料损耗和节约水泥的包装纸袋对森林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混凝土工程总用量清单及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供货单中预拌混凝土使用量。

5.4.5 本条鼓励在绿色建筑中合理采用耐久性和节材效果好的建筑结构材料。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等结构材料的上述功能显著优于同类建筑材料。对于建筑工程而言,使用耐久性好的材料是最大的节约措施。高强度钢和高性能混凝土本身具有显著的节材效果。如果将钢筋混凝土的主导受力钢筋强度提高到400500Nmm2,则可以在目前用钢量的水平上节约10%左右,混凝土若能以C30C40强度等级,部分建筑达到C80,则可以在目前混凝土消耗量的水平上节约30%左右。同时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还可以解决建筑结构中肥梁胖柱问题,增加建筑使用面积。在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中使用强度在400Nmm2以上的钢筋和强度满足设计要求的高性能混凝土就满足本条文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材料决算清单、施工记录以及混凝土检验报告(含耐久性指标)

5.4.6 本条鼓励施工过程最大限度利用建设用地内拆除或其他渠道收集得到的旧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施工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废弃物等资源,延长其使用周期。达到节约原材料、减少废物的产生,并降低由于更新所需材料的生产及运输对环境的影响的目的。

对于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现场进行分类处理,这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关键和前提。可直接再利用的材料在建筑中重新利用,不可直接再利用的材料通过再生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加工,最大限度地避免废弃物污染、随意遗弃。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建筑施工废弃物管理规划和施工现场废弃物回收利用记录。

5.4.7 建筑中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用于建筑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的材料。,如金属材料(钢材、铜)、玻璃、铝合金型材、石膏制品、木材等,而不可降解的建筑材料如聚氯乙烯(PVC)等材料不属于可循环材料范围。充分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可以减少生产加工新材料带来的对资源、能源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对于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有关材料的使用量。

5.4.8 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首先要求建筑师进行土建和装修的一体化设计,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可以完整地体现设计师的设计意图,加强建筑物内涵和表现的协调统一,加强建筑物的完整性。同时,由于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可以事先统一进行建筑构件上的孔洞预留和装修面层固定件的预埋,避免了在装修施工阶段对已有建筑构件的打凿、穿孔,既保证了结构的安全性,又减少了建筑垃圾;可以保证建筑师在建筑设计阶段,尽可能依据最终装修面层材料的尺寸调整建筑物的尺度,最大限度的保证装修面层材料使用整料,减少边角部分的材料浪费,节约材料,减少装修施工中的噪声污染,节省装修施工时间和能量消耗,并降低装修施工的劳动强度。

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需要业主、设计方以及施工方的通力合作。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施工监理方出具的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证明材料,必要时应该核查施工图以及施工的实际工作量清单。

5.4.9 对于办公、商场类建筑,使用者经常发生变动,室内办公设备、商品布置等相应也会发生改变,这会对建筑室内空间格局提出新的要求。为避免空间布局改变带来的多次装修和废弃物产生,此类建筑应在保证室内工作、商业环境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较多采用灵活的隔断,以减少空间重新布置时重复装修对建筑构件的破坏,节约材料。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核实。

5.4.10 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可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绿色建材产品。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制作的混凝土砌块、水泥制品和配制再生混凝土;提倡使用利用工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淤泥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筑材料;提倡使用生活废弃物经处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

为保证废弃物使用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本条规定:使用以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的重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总重量比例不低于30%。例如:建筑中使用石膏砌块作内隔墙材料,其中以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制作的工业副产石膏砌块的使用重量占到建筑中使用石膏砌块总重量的30%以上,则该项条款满足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有关材料的使用数量。

5.4.11 不同类型与功能特点的建筑,采用不同的结构体系和材料,对资源、能源耗用量及其对环境的冲击存在显著差异。目前我国建筑结构体系主要有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和混凝土框架结构,近年来,轻钢结构也有一定发展。就全国范围而言,砖-混凝土预制板混合结构仍占主要地位,约占整个建筑结构体系的70%左右,目前我国的钢结构建筑所占的比重还不到5%。绿色建筑应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出发,在保证安全、耐久的前提下,尽量选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主要包括轻钢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及木结构体系。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文件。

5.4.12 绿色建筑应延长还具有使用价值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周期,重复使用材料,降低材料生产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材料运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再利用材料包括从旧建筑拆除的材料以及从其他场所回收的旧建筑材料,包括砌块、砖石、管道、板材、木地板、木制品(门窗)、钢材、钢筋、部分装饰材料等。开发商需提供工程决算材料清单,计算使用可再利用材料的重量以及工程建筑材料的总重量,二者比值即为可再利用材料的使用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工程决算材料清单中有关材料的使用数量。

5.5 室内环境质量

5.5.1 室内热环境是指影响人体冷热感觉的环境因素。 "热舒适"是指人体对热环境的主观热反应,是人们对周围热环境感到满意的一种主观感觉,它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舒适的室内环境有助于人的身心健康,进而提高学习、工作效率;而当人处于过冷、过热环境中,则会引起疾病,影响健康乃至危及生命。

一般而言,室内温度、室内湿度和气流速度对人体热舒适感产生的影响最为显著,也最容易被人体所感知和认识;而环境辐射对人体的冷热感产生的影响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除此之外,围护结构辐射也会对室内空气温度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本标准只引用室内温度、室内湿度、气流速度三个参数评判室内环境的人体热舒适性。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设计计算要求,上述参数在冬夏季分别控制在相应区间内。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建筑房间内温度、湿度、风速的检测报告。

5.5.2 由于围护结构中窗过梁、圈梁、钢筋混凝土抗震柱、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梁、柱等部位的传热系数远大于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形成热流密集通道,即为热桥。本条规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冬季采暖期间热桥内外表面温差小,内表面温度容易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造成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产生结露;同时也避免夏季空调期间这些部位传热过大增加空调能耗。

内表面结露,会造成围护结构内表面材料受潮,在通风不畅的情况下易产生霉菌,影响室内人员的身体健康。因此,应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减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传热损失,防止外墙和外窗等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过低。

另外在室内使用辐射型空调末端时,需密切注意水温的控制,避免表面结露。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建筑节能设计和系统设计资料,并现场观察。

5.5.3 公共建筑所需要的最小新风量应根据室内空气的卫生要求、人员的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停留时间等因素确定。

卫生要求的最小新风量,公共建筑主要是对二氧化碳的浓度要求(可吸入颗粒物的要求可通过过滤等措施达到)。此外,为确保引入室内的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的上风向不能有污染源;提倡新风直接入室,缩短新风风管的长度,减少途径污染。

公共建筑主要房间人员所需的最小新风量,应根据建筑类型和功能要求,参考国家标准《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 9663GB 967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等标准规范文件确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设计说明及现场检测报告。

5.5.4 室内空气污染造成的健康问题近年来得到广泛关注。轻微的反应包括眼睛、鼻子及呼吸道刺激和头疼、头昏眼花及身体疲乏;严重的有可能导致呼吸器官疾病,甚至心脏疾病及癌症等。

为此,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严格控制室内的污染物浓度,从而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检测报告。

5.5.5 室内背景噪声水平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室内噪声通常与室内空气质量和热舒适度相比对人体的影响不那么显著,但其危害是多方面的,包括引起耳部不适、降低工作效率、损害心血管、引起神经系统紊乱,甚至影响视力等。影响室内噪声的因素包括室内噪声源和室外环境影响。室内噪声主要来自室内电器,而室外环境对室内噪声的影响时间更长,影响程度更大,主要是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商业噪声、工业噪声、邻居噪声等。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对宾馆和办公类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提出了标准要求;《商场()、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中规定商场内背景噪声级不超过60dB(A),而出售音响的柜台背景噪声级不能超过85dB(A)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现场检测报告。

5.5.6 室内照明质量是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照明不但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工作和学习效率,更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减少各种职业疾病。

良好、舒适的照明首先要求在参考平面上具有适当的照度水平,不但要满足视觉工作要求,而且要在整个建筑空间创造出舒适、健康的光环境气氛;强烈的眩光会使室内光线不和谐,使人感到不舒适,容易增加人体疲劳,严重时会觉得昏眩,甚至短暂失明眩光问题。室内照明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光源的显色性,人工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呈现程度称为光源的显色性,为了对光源的显色性进行定量的评价,引入显色指数的概念,以标准光源为准,将其显色指数定为100,其余光源的显色指数均低于100。人工光和天然光的光谱组成不同,因而显色效果也有差别。如果灯光的光色和空间色调不配合,就会造成很不相宜的环境气氛;而室内外光源的显色性相差过大也会引起人眼的不舒适、疲劳等,甚至会造成物体色判断失误等。

公共建筑的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要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5.2节的有关规定。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现场检测报告。

5.5.7 自然通风是在风压或热压推动下的空气流动。自然通风是实现节能和改善室内空气品质的重要手段,提高室内热舒适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中鼓励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主动措施,如导风墙、拔风井等等,以促进室内自然通风的效率。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通风模拟报告。

5.5.8 公共建筑空调末端是提供室内使用者舒适性的重要保证手段。本条款的目的是杜绝不良的空调末端设计,如未充分考虑除湿的情况下采用辐射吊顶末端、宾馆类建筑采用不可调节的全空气系统等。而个性化送风末端、干式风机盘管、地板采暖等末端,用户可通过手动或自动调节来满足要求,有助于提高使用舒适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现场核实。

5.5.9 为了从使用功能上提高宾馆类建筑的建设质量,在该类建筑中提供安静的室内环境,并避免不同房间之间的声音干扰以及保护人们室内活动的隐私性,要求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满足一定的要求是通常使用的办法。

宾馆类建筑的围护结构分类主要包括客房与客房间隔墙、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括门)、客房外墙(包含窗),以及客房层间楼板、客房与各种有振动的房间之间的楼板,本标准要求相关类型的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撞击声隔声性能须分别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6.2.16.2.2条的一级以上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现场检测报告。

5.5.10 公共建筑要按照有关的卫生标准要求控制室内的噪声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还应创造一个能够最大限度提高员工效率的工作环境,包括声环境。

这就要求在建筑设计、建造和设备系统设计、安装的过程中全程考虑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的合理安排,并在设备系统设计、安装时就考虑其引起的噪声与振动控制手段和措施,从建筑设计上将对噪声敏感的房间远离噪声源、从噪声源开始实施控制,往往是最有效和经济的方法。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现场考核。

5.5.11 天然光环境是人们长期习惯和喜爱的工作环境。各种光源的视觉试验结果表明,在同样照度的条件下,天然光的辨认能力优于人工光,从而有利于人们工作、生活、保护视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共建筑自然采光的意义不仅在于照明节能,而且为室内的视觉作业提供舒适、健康的光环境,是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采光的最大缺点就是不稳定和难以达到所要求的室内照度均匀度。在建筑的高窗位置采取反光板、折光棱镜玻璃等措施不仅可以将更多的自然光线引入室内,而且可以改善室内自然采光形成照度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我国大部分地区处于温带,天然光充足,为利用天然光提供了有利条件,在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内都能具有充分的天然光资源可以利用。这对照明节能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条强调的主要功能空间是指公共建筑内除室内交通、卫浴等之外的主要使用空间。本标准要求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3.2.23.2.7条的要求。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和相关分析或检测报告。

5.5.12 为了不断提高设计人员执行规范的自觉性,保证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进出的方便,体现建筑整体环境的人性化,鼓励在建筑人口、电梯、卫生间等主要活动空间有无障碍设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考核。

5.5.13 可结合建筑的外立面造型采取合理的外遮阳措施,形成整体有效的外遮阳系统,可以有效地减少建筑因太阳辐射和室外空气温度通过建筑围护结构的传导得热以及通过窗户的辐射得热,对于改善夏季室内热舒适性具有重要作用。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现场核实。

5.5.14 为保护人体健康,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可在主要功能房间设计和安装室内污染监控系统,利用传感器对室内主要位置进行温湿度、二氧化碳、空气污染物浓度等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也可同时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控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保证室内始终处于健康的空气环境。

室内污染监控系统应能够将所采集的有关信息传输至计算机或监控平台,实现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采集、数据存储、实时报警,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处理和调节控制等功能,保障场所良好的空气质量。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资料并现场核实。

5.5.15 为了改善地上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除可以在建筑设计手法上采取反光板、棱镜玻璃窗等简单措施,还可以采用导光管、光纤等先进的自然采光技术将室外的自然光引入室内的进深处,改善室内照明质量和自然光利用效果。

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不仅有利于照明节能,而且充足的自然光还有利于改善地下空间卫生环境。由于地下空间的封闭性,自然采光可以增加室内外的自然信息交流,减少人们的压抑心理等;同时,自然采光也可以作为日间地下空间应急照明的可靠光源。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方法很多,可以是简单的天窗、采光通道等,也可以是棱镜玻璃窗、导光管等技术成熟、容易维护的措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设计图纸并进行现场核实。

5.6 运营管理

5.6.1 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交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并说明实施效果。节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节能管理模式、收费模式等;节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梯级用水原则和节水方案;耗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和耗材管理制度等;绿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绿化用水的使用及计量、各种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规范使用等。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文档、日常管理记录并现场考察。

5.6.2 建筑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和废气,为此需要通过选用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或其他方式,通过合理技术措施和排放管理手段,杜绝建筑运营过程中废水和废气的不达标排放。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校对项目的环评报告并现场考察。

5.6.3 在建筑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包括建筑装修、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还包括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废旧纸张等,对于宾馆类建筑还包括其餐厅产生的厨余垃圾等。这些众多种类的垃圾,如果弃之不用或不合理处理将会对城市环境产生极大的影响。

为此,在建筑运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重新用于生产。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物业的废弃物管理措施并现场核实。

5.6.4 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场地规划使用对策,防止土壤侵蚀、退化;施工所需占用的场地,应首先考虑利用荒地、劣地、废地。

施工中挖出的弃土堆置时,应避免流失,并应回填利用,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有条件时应考虑邻近施工场地间的土方资源调配。施工场地内良好的表面耕植土应进行收集和利用。规划中考虑施工道路和建成后运营道路系统的延续性,考虑临时设施在建筑运营中的应用,避免重复建设。

本条的评价方法是审核施工报告,并现场考察。

5.6.5 1SO 14001是环境管理标准,它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全寿命周期分析等内容,旨在指导各类组织取得表现正确的环境行为。物业管理部门通过IS0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需要。同时物业管理具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本条的评价方法是查看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证书。

5.6.6 建筑中设备、管道的使用寿命普遍短于建筑结构的寿命,因此各种设备、管道的布置应方便将来的维修、改造和更换。可通过将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等措施,减少对用户的干扰。属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应设置在公共部位,以便于日常维修与更换。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查阅有关设备、管道的设计文件并现场核实。

5.6.7 空调系统开启前,应对系统的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加湿器、冷凝水盘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保证空调送风风质符合《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 17093的要求。空调系统清洗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参见《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

本条的评价方法是审核物业管理措施和维护记录。

5.6.8 为保证建筑的安全、高效运营,要求根据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置合理、完善的建筑信息网络系统,能顺利支持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并运行安全可靠。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查建筑信息网络系统设计文档及运行记录。

5.6.9 公共建筑的空调、通风和照明系统是建筑运行中主要能耗去处。为此,绿色建筑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冷热源、风机、水泵等设备应进行有效监测,对关键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并记录;对上述设备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可靠的自动化控制。对照明系统,除了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小照明功率密度设计外,可采用感应式或延时的自动控制方式实现建筑的照明节能运行。

本条的评价方法是查阅设备自控系统设计文档并现场核实。

5.6.10 以往在公建中按面积收取水、电、天然气、热等的费用,往往容易导致用户不注意节能,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处处可见,是浪费能源、资源的主要缺口之一。因此应作为考查重点之一。要求在硬件方面,应该能够做到耗电和冷热量的分项、分级记录与计量,了解分析公共建筑各项能耗大小,发现问题所在和提出节能措施的必备手段。同时能实现按能量计量收费,这样有利于业主和用户重视节能。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审核物业管理措施,并抽查物业管理合同。

5.6.11 管理是运行节能的重要手段,然而过去往往管理业绩不与节能、节约资源情况挂钩。因此要求物业在保证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投诉率要低于规定值的前提下,实现物业的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系统的耗能状况、水和办公用品等的使用情况直接挂钩。

本条的评价方法为运行阶段审查业主和租用者以及管理企业之间的合同。

 

 

律师事务所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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