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51-55577555
全站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审判参考 >> 审判参考
二手房合同律师给您支招防范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
摘自:龙房川
点击: 17036188次
发布时间:2011/7/13

二手房合同律师给您支招防范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产交易中,二手房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同时二手房纠纷也是相当多的,无论是房价上升还是下降时期。一般情况下,在房市向好的时候,产生纠纷的原因是卖方居多,比如卖方要求抬价,不接收定金、房款,不配合过户,主张二手房合同的无效、二手房合同的解除等等,而在房市面临调整,向下的时候,则以买方的因素的居多,如要求降价、不支付房款,主张
二手房合同的无效与解除等等。本律师结合案例,进行简单的归纳,供读者朋友参考。

案例一:无权代理。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二手房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房屋,该房屋系被告与第三人共有,被告与第三人系父女关系.第三人未到场签字,由被告代签.二手房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此后房价上涨,被告拒绝履行二手房合同.

在房价上涨时期,这应该是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很多买方都以为父母与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之间互有代理权的,或者是因为房价在涨,匆忙行事,使得房屋买卖二手房合同上出现较多的代签现象.

本案的焦点就是被告是否可以替第三人代签.答案是否定的。尽管被告与第三人系父女关系,但没有第三人的委托授权或者事后追认,被告是无权代理第三人买卖房屋的,被告代第三人处分房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二手房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二手房合同是无效的,原告可以主张返还定金,但不能主张继续履行二手房合同。.

法院判决:一、〈房屋买卖二手房合同无效〉;二、被告向原告返还定金。

应该说在这起案件中,这样的判决中,原告本身的损失是比较大的,因为其本身无法依据二手房合同取得房屋产权。针对这种情况,本律师建议如下:

1. 房屋买卖交易中,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产权人是谁,一定要由产权人签字,在涉及共有产权的,应让共有产权人签字,不要认为是夫妻关系、父母兄弟姐妹关系就有代理权,代理人应有产权人的真实的授权委托书,这个授权委托书,买主要核实一下他的真实性,以免授权委托书是伪造的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效。

2. 如果代理人在签字当时确实来不及提供委托书,应在二手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提

供委托书的时间及其责任。例如本案中被告已签字,作为共有产权人的第三人未到场这种情况,应在二手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被告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第三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就能加大代理人提供委托书的责任,在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弥补买方的损失,加大产权人主张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成本。

3.如果产权人没有签字可以在二手房合同签字后要求产权人在事后追认,如果产权人在事后追认,那二手房合同的效力就不存在问题了。

案例二:卖方不卖

卖主与买方签定房屋买卖二手房合同一份,双方约定房款为100万,首付30万,余款按揭支付,双方还约定了违约金为二手房合同总价款的20% 。后房价上涨,卖方收受首付款后,便毁约不卖。买方仍希望房屋交易能成交,一直与卖主进行谈,卖主一边与买方周旋谈判,一边将房子以高价卖给第三方并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只能起诉法院,要求解除二手房合同,并要求卖方方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一、解除双方的买卖二手房合同;二、返还首付款,二、卖主按二手房合同总价款的20%赔偿买方的损失。

这应该是在房产价格上涨中,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因为利益的驱使,卖主即便承担违约金也不愿意按原价买出,因为其承担了违约金之后仍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这个案件中间,表面上看买主是赢了,获赔了20%的违约金,但实际他是输了,因为他没有达到二手房合同的目的:即获取房屋的产权,实际上这种案件,买主都是希望获得房屋的产权的,因为他们交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产权。

那么这种卖方不卖的情况下,买方能否获得产权呢?答案是肯定的。对此,本律师建议如下:

1.做好守约方应尽的义务。在卖方可能将要违约的情况下,作为买方的守约方,仍应按照二手房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说付款等等。同时在二手房合同履行期到来之时,做好必要的通知、提示义务,做好自己的守约方的义务。

2.在协商不成的情况,应及时起诉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履行二手房合同义务,并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为防止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采取这样的诉讼行为,在时间上要快,不能给卖方过多的时间。本案中卖方就犯了这样的一个错误,迟迟与对方谈判,不采取诉讼行动,卖方却是一边谈判拖延时间,一边高价卖出,导致一房多卖发生。

3.为防止这种情的发生,买卖双方可以在格式二手房合同的情况下适当增加条款,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明确,可以以房屋总价款为标准,约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加大违约成本,遏止双方擅自违约的成本,这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都是一样的,双方都是平等的。

案例三:无法按揭。

吴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签定了《房产买卖二手房合同》,双方约定了首付款的金额、付款时间,余款银行按揭。后双方依约交付了首付款,但吴先生在银行按揭时遇到了麻烦,银行告知,因信贷款政策原因,这套房子不能办理按揭,因吴先生无力筹齐余下的款项,只得放弃购买这套房子的念头,要求解除二手房合同,卖方返还首付款,但卖方认为,这是属于吴先生违约,只同意退还部分首付款。协商不成,无奈之下,吴先生只能依照二手房合同约定将卖方诉之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经审理认为:按揭贷款是否能够办理,涉及到银行的信贷政策以及银行对房屋、贷款人资信等诸多方面的审查,由于双方未对按揭贷款的有关事宜进行详细约定,所以不能认定为吴先生违约,现因二手房合同事实上无法履行,可以解除二手房合同,卖方应全额退还首付款。

近期,国家房产政策调整,银行房产按揭贷款收紧,房产买卖二手房合同签订之后,银行按揭贷款办不下来,导致纠纷的发生也比较多,那么这种“无法按揭”,究竟是不是一方违约呢?

本律师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客观的分析这种“无法按揭”的原因,如果是因为买方自己拖延不去办理按揭等个人原因导致按揭贷办不下来,那么是属于买方违约,而如果是因为国家的信贷政策、银行的评估价格等原因办不下来按揭,那么则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过错,是二手房合同事实上无法履行,二手房合同可以解除,买方应该返还已付的购房款。

对于银行按揭问题,本律师建议如下:

1.应首先充分了解银行的信贷款政策,哪些房产是不能办理按揭的,哪些有额度要求等等,同时在签订二手房二手房合同之前,应该同房产经纪人一起去银行,了解所购买的房屋是否符合贷款政策,确认后再签订二手房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在二手房合同中可以约定若按揭办不下来的解决办法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承担问题。因为二手房合同是意定的产物,有约依约,现在的二手房买卖二手房合同基本上都是格式二手房合同,所以在此二手房合同项目加上有关按揭不下来的解决办法尤显必要,这样可以保障在遇到按揭办不下来时候有效的解决问题,也能比较明确的责任承担,降低买卖的风险,保障交易的平稳运行。

二手房交易的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本律师这里只是选取了三个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不能一一而论,更多的需要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去注意、防范风险, 总的来说要注意一下四点:

1.二手房合同签订之前的审查义务。无论是哪一方,在交易之前都有必要审查对方的情况,如产权人情况,二手房合同的履行能力,房屋的质量等等。

2.二手房合同的条文尽可能的详细化。因为格式二手房合同本身不可能对所有的可能的风险进行防范,所以更多的要依赖买卖双方对二手房合同条文进行补充,使权利、义务更加明确。

3.严格履行二手房合同的义务。二手房合同的义务不仅包括付款、交付等主要义务,也包括交易行为本身所附随的通知、提示等义务。不能因为对方可能要违约,而疏忽自己所应要履行的二手房合同义务。

4.善用二手房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的、约定的权利。二手房合同双方既有二手房合同本身所赋予的约定权利,也有法律所规定的法定权利。当对方有违约等违背二手房合同义务,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使用二手房合同解除权等法定、约定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 简介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http://www.55577555.com/)专业房地产律师,为企事业机关单位及个人等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 房地产开发纠纷、土地项目建设纠纷、建筑施工纠纷、设备安装采购、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一手房二手房买卖、物业纠纷、抵押、租赁、拆迁、项目交易等相关法律服务。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八日,是专业房地产律师事务所,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及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 拆迁律师土地律师离婚律师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法律顾问、房产交易、项目交易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 工程合同律师拆迁合同二手房合同
1、拆迁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黑龙江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土地拆迁法律工作中锻炼出了一支专业的、资深的精英拆迁律师团队。 在这支拆迁律师团队中,至优至善的法律运作水准是我们专业的体现。作为全省最资深的拆迁律师团队,我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标准计算,拆迁行为合法性方面的法律意见,以及在拆迁过程中的见证、代书、谈判、申请裁决、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代理服务。 一个由资深拆迁律师组成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秉承“坚信正义、坚守道义、坚持公义”的理念,将是您法律权益的最强捍卫者。
2、土地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性的土地房产律师事务所。凭借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及多名优秀土地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土地律师团队。农用地、建设用地、非利用地等土地问题,是土地律师的专业领域。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征收,土地转让,土地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土地确权等各类疑难,复杂土地案件,都可以由我们专业的土地律师为你提供全套的解决方案。土地方面的法律问题是土地律师的舞台,而土地律师也将维护您的一切土地权益。
3、离婚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还特别组建了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离婚律师专门办理与婚姻关系相关的法律服务;专业的离婚律师团队在承办案件过程中能够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当事人的“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为当事人圆满的解决问题。离婚律师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包括婚前、婚内财产见证、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解除婚姻关系利弊的分析、相关诉讼证据的调查、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调解、诉讼等。
4、工程合同律师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工程合同律师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工程合同律师组成,工程合同律师工作数年来,先后代理了各类工程合同案件,其中,多位工程合同律师还担任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顾问,法律理论功底深厚,诉讼及非诉代理经验丰富。工程合同律师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投资方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法律意见书、资信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工程合同律师长期从事合同法、民法、建筑法领域的研究与案件代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探合同、监理合同、审计合同、评估合同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5、拆迁合同
    许多面临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在遇到拆迁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如何让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合同中最大化,但是很多老百姓对拆迁知识一无所知,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是上网搜索与拆迁合同相关的法律常识。虽然网上的拆迁合同版本五花八门,但涉及拆迁合同中的关键问题,确经常被一带而过。老百姓不能从网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团队在了解您需求的同时,可以为您量身打造一份优越的拆迁合同。
6、二手房合同
    随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火爆攀升,二手房已经成为大多数“保守型”投资者的首选。但是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增多,以前二手房合同中不常见的法律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常规的二手房合同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资金监管、贷款、税费等问题,已经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导致该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常规的二手房合同不能紧跟政策调整的步伐,为不诚信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毁约的机会,最终导致二手房合同无法履行。为此,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二手房律师,将会结合最新的政策法规为您量身打造一份“零风险”的二手房合同。
7、法律顾问
    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现为近百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各大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与帮助,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及起草、专项合同起草审核、专项事务法律论证和处理、出具律师函、规范法务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事务来推动和促进交易安全,防止和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如遇到不可避免的诉讼,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损失。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公司的投资决策建言献策保驾护航。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团队将竭诚为各大企业提供最专业的“一条龙”服务。
版权所有:黑龙江龙房川律师事务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126号 电话:0451-82538886 QQ:461000555
黑ICP备09033033号-1 投诉电话:5557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