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87元的人均年收入线太低”!昨日上午,此前公布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越秀区人民公园南广场开展咨询活动,来者多是退休人群,他们普遍认为每年18287元的人均年收入线太低,不少人建议年收入线应与不断上涨的物价及实际退休金额度“匹配”,比如提高至与退休金2500元/月的额度一样。
街坊:建议分年龄段设收入准入线
“退休之前从单位下岗打散工每个月800元,今年7月刚退休每月1706元,年收入就是2万元,刚刚过了18287元的年收入线”,今年50岁的谢永玲昨日在咨询现场情绪激动,她在2007年和2008年分别失去患癌症的丈夫及患癫痫病的儿子,现在独身一人,精神状态很差,目前住在客村的城中村屋,700元一个月,“随便给我一个住处一个床,无论多远也没有问题”,对她来说“老有所居”很重要。
同来咨询的45岁市民庞先生,更是担心收入“超标”,今年8月失业后便再也不敢找工作,原先欲与女儿共同申请经适房,“想借钱买经适房,如果申购不到,就会选择租公租房”。对他来说,无论公租房还是经适房,“18287”的年人均收入线都让他很担心。
另外,高龄独居老人因退休金超线、年老被房东“赶”的情况也不少。何建华今年70岁,月收入2000元,儿子住房面积才20多平方米,女儿在外地工作,她只能独自租屋住,担心房东“赶”她成为心病。
在南都记者昨日随机采访的36名咨询者中,收入超过“18287元的人均年收入线”的有25名,占69.44%,包括退休后因退休金收入超标的老年夹心层5人,孤寡老人4人,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人均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5人,因做生意收入无法固定的1人,其他10人。此外,还有因病卖掉房改房返贫的1人,非本地户籍1人,因子女成家需租房买房等原因前来咨询的9人。退休人群普遍建议,希望分年龄段设置公租房收入准入线,这样会更人性化。
住保办:收入线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住保办解释,《办法》暂定公租房准入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下。主要考虑:一是省政策规定暂停新建经适房后,经适房保障对象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目前已领取经适房准购证的家庭在未获经适房配售前需通过公租房安置,两者准入标准应当衔接;二是省政策规定,城镇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线标准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18287元相当于2010年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8元)的60%,按照我市当前的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基本覆盖了低收入人群。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急需解决基本居住需求,这是“底线民生”,在公共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将集中现有资源优先解决“底线民生”。市住房保障办将会同市民政局,根据公租房建设情况、市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市民需求,对公租房收入线标准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办法
据悉,昨日的咨询活动,保障办共接访约5000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约400条。他们表示在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后,将根据市民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公租房办法,同时尽快起草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加快建立起无缝对接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和供应体系。
两大变化
“赖住”公租房 成本高了
将廉租房并入公租房管理,是《办法》备受关注的重点。广州目前1万户住在廉租房的市民,是否可全部“合理”并入公租房?
据了解,目前广州廉租房的租价分别有1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6.35元/平方米、13.5元/平方米五种类型。而后三种已经不符合相关资格、需要“过渡”并退出廉租房的住户,分别占总数的11%、5%及4%。这就意味着,目前廉租房住户,并非能全部入住公租房。而且,根据《办法》拟定的退出机制,公租房的规定比廉租房更为严格,无论是领取租赁补贴还是承租政府住房,过渡期均从廉租房的12个月缩减为6个月。
《办法》还明确,“无法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申请续租一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计租;一年后仍无法腾退的,经申请改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 .2倍计租;不提出续租申请的必须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不按规定缴交租金的,出租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见,过渡期满后,不腾退房屋,将面临更贵的“惩罚”。以越秀区达道路附近37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市场租金约为1400元,则过渡期满一年内,廉租房按64.75元/月收租,公租房按1400元/月收租,租金增加1335.25元/月;过渡期满一年后,廉租房按129.5元/月收租,公租房按1680元/月收租,租金增加1550 .5元/月。
并轨后 租赁补贴涨了
《办法》称,接下来会将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实行“租补分离”的保障方式,经记者计算,领取租赁补贴额度会略为提高,但也就是几十或百元的额度左右。
以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按0计算,双特困(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或特困职工)家庭每月获得的租赁补贴从322元/人提高至351元/人(户籍在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番禺、花都)或429元(户籍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年人均收入4680-5680元家庭、5680- 6680元家庭和6680-9600元家庭每月获得的租赁补贴从195.5元/人、161元/人、126.5元/人提高到243元/人或297元/人,年人均收入9600-15600元家庭每月获得的租赁补贴从126.5元/人提高到189元/人或231元/人,原先未被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的年人均收入1560 0 -18287元家庭,将获得每月135元/人或165元/人的租赁补贴。
曾经的廉租房“保障户”黎煜端和妻女住进了荔湾区两间公房中,与他之前在龙津南巷的15平米“在过道搭成的小间”西关老屋相比,“新”住房有40多平方米,两个单间,月租金80多元。对于将来公房可能并入公租房体系,黎煜端表示“走一步算一步,考虑不了那么远”。
5月廉租房摇珠中,黎煜端被分到棠德小区,“没有无障碍设施,停放残疾车的地方离住所又远”,因双下肢二级残疾出入不方便,黎煜端曾到国土局要求换“廉租房”。
黎煜端说他更愿意租政府公租房,政府公租房一签就是三年,而市场租金和租期都不稳定,“租金会涨,还可能赶你走。”经过住房波折的黎煜端觉得再折腾“身心疲惫”,暂时也不打算申请廉租房,以后的事以后再打算。
热点回应
轮候经适房者
有公租房保障
目前正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同时已获得经适房准购证明,可否再申请公租房?
《办法》拟规定,自出台之日起,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在轮候期间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从《办法》实施之月起按新标准计发租赁补贴。
优秀异地务工者
可享公租房保障
非广州市户口,在广州工作近20年,可否参照积分入户做法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对异地务工人员,考虑到广州异地务工人员数量较大(已接近800万),其居住地与用人单位工作地点关系非常紧密,其居住需求是阶段性的,目前主要采取“政府支持、用人单位负责”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建设集体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以及通过庞大而层次多样的住房租赁市场解决异地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政府也采取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异地务工人员聚集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集体宿舍,同时结合房源情况,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公共租赁住房,结合积分制入户政策,解决部分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住房困难。
(作者:张艳芬 罗苑尹 钟梁 陈奕婷 穗房宣)